第三位证人,假护士。
她低着头,声音颤抖:“林墨找到我,给了我十万块,让我在林辰住院期间,每天在他的输液里加入一种药,说是要‘让他永远记不起车祸那天的事’……我……我做了,但后来良心不安,就逃走了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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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诉人出示医院监控录像:画面中,假护士多次在非规定时间进入林辰病房,行为鬼祟。
第四位证人,苏婉清。
她站在证人席上,目光直视林墨,声音鉴定:“2024年11月,我被林墨的手下绑架,关在废弃工厂。他们用胶带堵住我的嘴,用绳子绑住我的手。林墨拿着水果刀,威胁林辰,要他交出证据,否则就杀了我……”
她详细描述了当时的恐惧与绝望,以及林辰如何在警方配合下,冒险救她。
“林墨说,只要林辰照做,他就放了我。但他根本不会放,他只会杀了我灭口。”苏婉清的声音带着愤怒,“他为了脱罪,什么都做得出来!”
林墨的身体剧烈颤抖,终于低下了头,不敢再看任何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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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第三部分:辩护与反驳——精神疾病的谎言**
林墨的辩护律师站起身,试图做最后的挣扎。
“审判长,各位陪审员,”律师语气沉痛,“我的当事人林墨,长期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家庭矛盾,已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。案发时,他处于精神失控状态,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。根据《刑法》第十八条,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请求法院对林墨进行精神鉴定,并从轻或减轻处罚。”
法庭内一片哗然。
林辰和苏婉清对视一眼,心中冷笑——这是林墨最后的挣扎,试图用“精神疾病”来逃避法律制裁。
公诉人立刻反驳:“审判长,控方早已对林墨进行了全面的精神鉴定。这是市精神病院出具的鉴定报告。”
他将一份文件呈上法庭。
鉴定报告显示:林墨意识清晰,思维连贯,逻辑正常,作案动机明确,计划周密,事后能有效掩盖罪行。**结论:林墨精神正常,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,不存在精神疾病或失控状态。**
审判长翻阅报告,严肃宣布:“辩护方提出的‘精神疾病’理由,不予采纳。被告人林墨作案时思路清晰,动机明确,属故意犯罪,应负完全刑事责任。”
辩护律师脸色铁青,无言以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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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第四部分:最后陈述——林辰的控诉**
轮到林辰作最后陈述。
他站起身,缓步走向证人席。全场寂静,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。
他看着被告席上的林墨,声音平静,却带着穿透人心的力量:
“林墨,我曾经把你当成亲哥。”
“我信任你,尊重你,把你当作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亲人。我失忆后,是你告诉我‘我是你哥哥’,是你‘照顾’我,‘帮助’我。可现在我才明白,那一切都是谎言。”
“你为了权力,为了那3000万,为了城西项目,对我下狠手,策划车祸,想杀了我。”
“你怕我恢复记忆,就雇假护士给我下药,想让我永远失忆。”
“你怕我揭发你,就绑架我爱的人,用她的生命威胁我。”
“你不仅伤害了我,还伤害了你的养父——那个把你从小养大、视如己出的老人。他因你的罪行气得住院,至今还在重症监护室。你对得起他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