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 创立“修真界法律援助中心”,收费咨询

碧波秘境的探索接近尾声。凌皓小队凭借着科学的方法论和“法理之刃”的赫赫威名(以及一点点让人不敢轻易招惹的因果律威慑),收获颇丰。不仅采集到了大量珍贵的灵植、矿物样本,更重要的是,积累了海量的环境数据、生物资料以及…关于修真界各种“不规范操作”的一手案例。

当凌皓一行人带着满满的收获和更加响亮的“不好惹”名声走出秘境光幕时,早已等候在外的各峰长老和执事们,看向凌皓的眼神都变得无比复杂。尤其是律法堂的孙长老,脸色更是阴沉得能滴出水来。秘境中发生的事情,尤其是凌皓“辩碎上古契约”、“反向诅咒施术者”的壮举(或者说“邪术”),早已通过各种渠道传了出来。

“凌皓!”孙长老上前一步,语气严厉,“你在秘境中,可是动用了一些…来历不明的手段,干扰了秘境正常秩序?”

他本想直接斥责其修炼邪术,但“辩碎契约”这事太过匪夷所思,没有实证,他也不敢轻易定罪。

凌皓面对责难,神色平静,拱手行礼:“回孙长老,弟子在秘境中,一切行为皆遵循宗门规章与探索惯例。所谓手段,不过是弟子依据法理,勘破陷阱,自卫反击而已。若长老对细节有疑,可查阅弟子提交的《秘境探索报告及若干法律问题分析》(他早就准备好了),内有详细过程记录与法理依据阐述。”

他又搬出了“报告”和“法理依据”,噎得孙长老一时说不出话来。跟这小子辩论?孙长老想起秘境中被他“说”跑的张钧和“说”碎的契约,心里有点发怵。

其他长老则更多是好奇和审视。丹堂的钱长老拍了拍凌皓的肩膀,哈哈一笑:“好小子!不管用什么方法,能从那玄玑老鬼的坑里爬出来,还反咬他一口,就是本事!有空来丹堂坐坐,咱们聊聊你那‘标准化炼丹’…”

器堂、符堂的长老也纷纷投来善意的目光。凌皓展现出的“科学”思维,虽然离经叛道,但在实际应用(炼丹、炼器、探索)中表现出的高效,让他们无法忽视。

凌皓一一礼貌回应,心中却已有了新的计划。

回到阔别数日的“科学修仙”小组驻地(一处相对僻静、被他用简易阵法改造过的小院),凌皓立刻召集了核心成员——阿土、林风、石坚,以及后来加入的、在秘境中被他的医术折服并表现出对“逻辑”和“数据”有浓厚兴趣的几名弟子。

“诸位,此次秘境之行,我们收获巨大,但也暴露了许多问题。”凌皓开门见山,“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,便是修真界普遍存在的规则意识淡薄、契约风险巨大、纠纷解决机制原始。”

他将在秘境中遇到的强买强卖、资源争夺混乱、上古契约陷阱等案例一一列举。

“这些问题,轻则损失财物,重则身死道消。而传统的解决方式,要么忍气吞声,要么武力解决,要么依赖长辈仲裁,效率低下,且往往有失公允。”

众人点头,深有体会。他们自己就曾是这些问题的受害者或见证者。

“所以,”凌皓目光扫过众人,掷地有声,“我决定,正式创立 ‘修真界法律援助中心’ !”

“法律援助中心?”众弟子面面相觑,这个词对他们来说十分陌生。

“没错!”凌皓解释道,“顾名思义,这是一个为修真界同道提供法律相关服务的机构。我们的宗旨是:普及法律知识,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法律事务,维护公平正义!”

他详细阐述了“法援中心”的业务范围:

1. 法律咨询(收费): 解答关于宗门规章、秘境探索公约、契约签订与审查、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。明码标价,按问题复杂程度收费(灵石或等值材料)。

2. 契约审查与起草(收费): 帮助审查各类契约(如组队协议、资源分配协议、借贷协议等)是否存在陷阱或不公条款,并可代为起草规范、公平的契约文本。

3. 纠纷调解与代理(收费/风险代理): 接受委托,调解弟子间的纠纷。若调解不成,可代理一方,参与执法堂仲裁或公开辩论,依据门规法理,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。可根据案件难度和结果,采取固定收费或按追回利益比例收费(风险代理)。

4. 法律知识普及(免费/低价): 定期举办讲座,发布普法小册子,提升广大弟子的规则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。

凌皓的计划可谓石破天惊!在修真界这个普遍信奉“实力为尊”、“拳头即真理”的地方,专门搞一个“讲道理”、“打官司”的机构,简直是闻所未闻!

“这…这能行吗?”一个刚加入的弟子迟疑道,“谁会愿意花钱来咨询这些…虚头巴脑的东西?”

“虚头巴脑?”凌皓笑了,“秘境中,若非我们依据《公约》分配战利品,多少人要血本无归甚至殒命?若非我识破上古契约,在场诸位谁有信心能安然无恙?规则,看似无形,却时刻影响着我们的利益乃至生死!而法律,就是将规则明确化、系统化、可操作化的工具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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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顿了顿,语气充满自信:“至于有没有市场…相信我,需求很大!只是以前没有人提供专业的服务罢了。我们从低收费咨询开始,用实际案例和效果说话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