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程序正义”的理念如同投入古井的石子,在青岚宗内激起层层思辨的涟漪。虽然真正理解并认同其精髓的仍是少数,但至少,“做事要讲规矩”、“处理要按流程”的意识,已开始潜移默化地影响许多弟子的行为方式。执法堂处理事务时,也愈发注重证据链的完整和流程的规范性。
然而,有阳光的地方必有阴影。规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,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。当规则开始显现其力量时,自然也引来了试图“利用”规则,甚至“玩弄”规则的人。一些心思机巧之辈,不再满足于被动遵守,转而开始深入研究宗门法规条文,试图从中寻找可供操作的“漏洞”或“模糊地带”,为己谋利。
这一日,凌皓正在静心苑内推演一种新的灵脂材料结构,执法堂弟子匆匆来报,神色颇为古怪:“凌长老,李长老请您速去执法堂一趟,又……又出了一桩奇案。这次,涉事双方都声称自己严守规矩,却闹得不可开交,李长老说……怕是只有您能厘清其中关窍。”
凌皓闻言,倒是生出几分兴趣。他放下手中的推演,随弟子来到执法堂。
堂内气氛颇为诡异。对峙的双方,一方是几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灵植堂外门弟子,为首的叫孙旺;另一方则只有一人,是个身着锦袍、眼神灵动、带着几分精明之气的年轻弟子,名叫钱通。两人修为都不高,俱在炼气后期。
与以往剑拔弩张的场面不同,此刻双方都在竭力表现出“遵纪守法”的模样。
孙旺一脸委屈,率先开口:“李长老,凌长老,您二位可得为我们做主啊!我们兄弟几个,按宗门规矩,在‘百草园’外围公共区域,辛苦培育了三年的‘玉髓芝’,眼看就要成熟采收。这钱通倒好,仗着自己熟读门规,跑来硬说那地方是他先看上的‘潜在药田’,要我们交出玉髓芝,或者赔偿他‘预期损失’!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?”
钱通则不慌不忙,对着堂上行了一礼,从容道:“李长老,凌长老明鉴。弟子绝非无理取闹。宗门《药田管理细则》第三章第五条明确规定,‘弟子若发现未经分配的灵地,具备培育潜力,可向灵植堂报备,视为潜在药田,享有优先开发权’。弟子三年前,便已在那处发现玉髓芝菌孢,并已向灵植堂执事口头报备过,只是当时忙于其他事务,未及立刻开垦。此事,当时的刘执事可以作证(那位刘执事已于一年前调任他处)。孙旺等人未经我同意,擅自在我的‘潜在药田’上培育玉髓芝,侵占了我的优先权,按规,他们要么将成熟玉髓芝归我,要么赔偿我相当于玉髓芝价值的灵石。弟子完全是依规行事。”
他这番话引经据典,条理清晰,竟让人一时难以反驳。
李罡长老看向孙旺:“孙旺,钱通所言‘口头报备’之事,你可知晓?你们培育玉髓芝前,可曾核查过该地是否有主?”
孙旺急道:“长老!那地方就是一片荒坡,从来没人管!什么口头报备,我们根本不知道!而且门规里只说‘报备’,又没说怎么报备,算不算数?他空口白牙一说,谁知道是真是假?我们辛辛苦苦施肥浇水照料了三年,眼看收获在即,他跳出来摘桃子,这算什么规矩?”
钱通立刻反驳:“规矩就是规矩!我履行了报备义务(尽管是口头),就拥有了优先权。你们疏忽大意,未加核查,是你们自己的责任。难道因为你们付出了劳动,就能无视我的在先权利吗?凌长老一直强调要‘重契约’、‘讲程序’,我的程序完全符合规定!”
他将凌皓之前宣扬的理念直接搬了出来,堵得孙旺面红耳赤,却又不知如何反驳。
李罡长老也觉得棘手。钱通确实钻了规矩的空子。《药田管理细则》为了鼓励弟子开发荒地,设定了“潜在药田”和“报备优先权”的条款,但对于“报备”的形式(口头还是书面)、效力(是否需要确认回执)、以及优先权的具体范围和期限,都没有明确规定。这就给了钱通操作的空间。从规则字面看,他似乎站得住脚。但若真按他说的判,对辛苦劳作三年的孙旺等人,又实在有失公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