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学,好学,一学就会。”
显然钱继渊在犹豫,他从看守所出来,曾发誓这辈子无论如何再不进那个地方去了,但万事不由人,已经随波逐流了,人在急流中,就可能去向一个莫名的去处。
在石小勇面前,他已经没了自己,有的是那滔滔向前的涌动,是裹挟吞没的力量,是晕头转向。
石小勇说:“你呀,还是不要认死理,挣眼前能挣的吧。”
你得承认,无论盗窃技术有多高,胆子有多大,在具体盗窃时面对的风险,可能出现的后果都会像沉重的石头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。
比如白天你去撬一户人家的门,可那一天,正好主人回家了,你闯进去让人逮了个正着。也有这样的情况,那户人家回来的是女主人,你一进门就呆了,立在门口和她眼对眼地看了半天,不知如何是好。可这时你发现,她也慌了,她比你慌,而你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,是把脑袋提在手里的,她不是,她慌得脑子一片空白,彼涨此消,不是东风压倒西风,就是西风压倒东风,人都是这样的,两个摩拳擦掌的人,总有一个会先败下阵来,何况一方弱不禁风,你发现这个女人已经败下阵后,便知道下面的事情该怎么办了,于是提高嗓门大吼一声:把钱交出来。当然她肯定会把钱交出来,但这么做也是十分危险的,因为这样做事情的性质就变了,偷窃变成抢劫了,抢劫判刑是很重的。
他们约定只偷不抢,他们怕将把牢底坐穿。当然有时候具体情势的演变你是无法控制的,像刚才说的情况,如果你发现了女主人后调头就跑,反而可能让她醒悟过来,让她大胆起来,让她喊起来,她只要声嘶力竭的喊一声,你就凶多吉少了。
在这个时候,通常选择提高嗓门,让她缴械投降,这是情势所逼,他们偷盗总有这个“情势”问题,有那个将你逼到死角后的选择问题,这是个十分痛苦的问题,是在偷盗中遇到的最痛苦的情况。
在这种情况下,选择完全是凭感觉,你不可能有万全之策,只能完全凭感觉行事。结果有两种,一种是做对了,让他们逃脱了;另一种就是做错了,那就要张着大口来吞这个苦果。
石小勇告诉他,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干这个,那时是在公共汽车上行窃。你应该承认干任何一行都有个技术问题,时间久了就会艺高胆大,而扒窃的行当更需要心灵手巧,生成魔术师一样的手眼,何况当时还有伙伴的配合。当时一个女孩一直和他演双簧,他们一男一女,默契到精骨肉彼此相连的地步,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次眼角的一个扫视,彼此就能心领神会,对情况立即就有个准确的判断。应该说,汽车上那么多双眼睛,真正管事的眼睛并不多,完全可以找到在夹缝中做人的那种杂乱不堪的状态,他们相互挤拥彼此形成敌意,笔直的身体随时都像风中的芦苇一样齐刷刷或乱糟糟地摇曳,苦中找乐的人将心思用在抢占座位和摄取女色上,这也是偷窃一再得手的原因。两个偷儿穿行在公交车的人群中,相距一步之遥,当确定好了下手的对象,立即会有暗示,她就会接近目标(通常为男人),她与对方一直近到肌肤相亲的地步,一个少女的肌肤即使和那个贼字联系起来,同样充满了美丽、善良、温柔和亲密诱惑之感,谁会把一个少女肌肤当成毒蛇猛兽来提防呢,在肌肤相亲之间,你甚至会获得短暂的麻醉状态,在拥挤和劳顿的人生疲惫中,突然有了心意略醉的感觉,那是一种多好的感觉,可能只有几秒,其实只需一秒就够了,其余的时间就作为一种补偿式的回报吧,毕竟,等这家伙下车后,他可要有很长的时间的痛苦和后悔呢。你应该承认,人性的弱点是相同的,我们这个社会以及人群有着许多的弱点,如果你想通了这个道理,并能想象女偷儿皮肤的光洁润滑以及彼此心心相印的默契,就能明白一次次偷盗总能得手的原因。
那女孩后来吸毒、贩毒被抓进去了。
钱继渊一听,显然,无论怎样训练也达不到那女偷儿的身手。然而如今情势也不一样了。不用在公交车上偷东西了。这世道变的,公交车里成了最贫困的地方,将人们的腰包全部集中起来保不准不够吃顿饭钱。当然,财富在更大的空间里集中了,我们偷儿与这个世界需要另一种亲密接触,配手显然更加重要,需要在更大的空间里发现问题,找出破绽,你干过保安,只要干过这个行当的,至少眼神还是管用的。
偷笔记本电脑首先要准备一个装笔记本的包,里面装一些杂志,使那包看上去沉甸甸的,自己还要西装革履,看样子就是够资格背这包的人。
显然比起石小勇,钱继渊更像个IT背包人。
他或拎或背着电脑,文质彬彬,像极了IT男。
一切打点停当,他们一起来到火车站,在人群中找一个空座位坐下来,然后就要从不同角度观察这个像浮鱼游蛇一样的人群。
背笔记本电脑的人很多,选择目标并不是问题,但一定要为身后找一条通畅的逃离路径,也就是说一旦被人发现,能够有最佳的逃生路径,这一点特别重要。当他们选好目标后,石小勇就让钱继渊离开,钱继渊可以远远地走到远处去,毕竟偌大的车站,需要几双眼睛才能里里外外地看个透彻。
此时感觉十分重要,在这样的环境里,他的感觉更加的真实。他们就像混合双打运动员,配合默契的程度自己有时也感到吃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