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数量:每次几十斤至一百斤不等(数量控制得恰到好处,既不算少得可疑,又不足以引发粮站过多关注)
* 时间:跨度近两年,大约每季度一次。
* 金额:按当时统购价结算,有收款人签字(王老栓的指模或歪歪扭扭的签名)和粮站收购员的签章。
* 备注栏:均注明“自留地产出余粮”。
“这是我姥爷王老栓,这两年断断续续向县粮站出售自留地产出余粮的凭证。”林阳的声音依旧平稳,“姥爷是老庄稼把式,侍弄自留地很上心,加上老天爷偶尔赏脸,收成比别人家好些。他老人家节俭了一辈子,舍不得吃,都攒着卖了换钱,说是要给我和小雨留点念想。”他适时地流露出一丝对老人的感激和愧疚,“这些钱,零零碎碎攒下来,也有几百块。再加上厂里的工资奖金,我平时省吃俭用,几年下来,才勉强凑够买房的首付……那房子,位置偏,又破旧,价格其实比领导们想的要低不少。”
孙卫东拿起那叠粮站单据,仔细翻看。单据老旧,印章清晰,签名指模俱全,时间跨度合理,数量也符合一个“勤快老农”自留地的产出极限。他看向负责外调的组员,组员微微点头,示意单据真实无误,粮站方面也确认王老栓确有多次小额售粮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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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几百块?加上你那点工资奖金,就够买带院的房子了?林阳,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?”方脸组员依旧不信,咄咄逼人。
林阳深吸一口气,仿佛下了很大决心,从挎包最底层,珍而重之地取出了第三份文件——一张对折的、印有“红星县公安局”抬头的信笺纸。纸张洁白挺括,抬头鲜红庄重。他缓缓展开,双手奉上。这是告知秦小飞后,让他帮忙去找公安同志开的证明信。
孙卫东疑惑地接过。信笺内容同样简洁,措辞却极具份量:
**红星县公安局**
**内部函**
**县革命委员会调查组:**
**据悉贵组正在调查我县机械厂职工林阳同志相关情况。**
**林阳同志曾于近期,以匿名方式,向我局提供关键线索,协助我局成功破获一起重大刑事案件,为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其行为体现了一名普通群众的觉悟和对国家的责任感。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