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成煜是宋老爷子从小培养出来的,也是最令他满意的。
昔日天之骄子,如今掌控着集团命脉。
黄昏已谢,夜幕在天际铺开。昏昧的夜色里,寸金寸土的四九城亮起盏盏璀璨灯火,写字楼和大厦络绎不绝,织成千年古都的现代繁华。
祝夏和爷爷喝茶聊得融洽,耳畔忽然响起佣人们齐声喊“煜少爷”。
祝夏抬头探去。
宋成煜穿了件机车夹克,手里虚虚拎着头盔,眉骨冷傲,嘴角噙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看来刚刚结束赛车,而且在比赛中拔得了头筹。
祝夏第一次看见宋成煜上赛场赛车时,十五岁。
那时她一眼想到了国际赛场靠打职业赛的赛车手,但相形见拙。宋成煜更夺目,骨子里的狂傲给他增添光彩。
昨晚离开会所,宋成煜没回宋家,而是跟几个朋友去了城外赛车场。他原先是不打算碰赛车的,但抵不住商洵的挑衅,一口一个祝夏小姐Sumer是我在英国最好的朋友,悉数各种他们之间暗涌着风月的瞬间。
宋成煜年少时轻狂,赛车于他不过是众多信手拈来的技能之一。
商洵固然不怕死,但他知晓自己赢不了,副驾驶的茉莉公主被他的车速吓得眼泪直流,好不可怜。
商洵都不比赛了,直接将车停在半路,俯身哄小姑娘,宝宝宝贝各种甜言蜜语。引得在场的小姑娘脸红心跳、羡慕不已。
毫无悬念,宋成煜夺了冠,而商洵得了个芳心纵火犯的称号。
商洵手段确实高超。看似能为你付出一切,钱权、时间关怀……让你觉得你在他那里是唯一的、特殊的、不可替代的。然而,等过了劲儿,他照样能对下一位女生付诸所有。
游风跟祝夏说过,“付诸所有”只是那些小姑娘的臆想,其实对商洵来说那些事微乎其微。
他的微不足道,是你最大限度想象的所有。
阶级差异决定了认知差异。
转眼宋成煜已走到跟前。
“爷爷。”他先是跟宋老爷子打招呼,又看了眼优雅端坐的小青梅。
“三哥。”祝夏给他倒了杯茶。
宋成煜眼皮动了动,落座在宋老爷子和祝夏之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