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21章 泡沫价值(中)

大时代之巅 荒野悲歌 1750 字 1个月前

周不器觉得他跟上了自己的思路。

孟厚坤却没太听明白,皱起眉头,“怎么回事?说详细点?”

郭鹏飞道:“互联网公司要找风投,无外乎就那么几个评判要素,一个是创业方向,一个是团队,一个是产品上线后的市场表现。创业方向其实好办,硅谷从来就不缺乏创意……”

说到这里,聂才俊举手,获准后在中间插了一句话,“当时的互联网行业还不够成熟,很多风投机构也都看不懂互联网,完全就是凑热闹。很多看起来莫名其妙的创业项目,当时都能拿到融资。我记得当时就有天空互联网的构想,投了上百亿美元然后搞砸了。”

郭鹏飞笑着说:“那就更容易了,行业不成熟,随便一个创业项目都能拿到融资。因为资本热捧,尽职调查不够详细,团队审核这一关也没有。那么只剩下一个了,就是产品的市场表现。只要市场表现好,小项目就可以很容易地变成大项目,拿到几千万甚至上亿美元的融资。”

周不器很满意,觉得这小子很机灵,“对,就是这个思路。新产品上线,怎么才能获得最好的市场效果?最简单粗暴的打法,就是做广告。而当时的雅虎作为全球最大的网站,最受热捧的流量中心,当然就成了整个互联网行业中最闪亮的那颗明珠。”

顿了一下,他接着说道:“简单来说,其他的互联网公司想要吹泡泡,把泡沫做大,把市值推高,就需要从雅虎这里借泡泡水。这种核心地位,让雅虎的市值超过了1000亿美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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聂才俊道:“对,应该是这样的逻辑。别的创业项目或者互联网公司为了吹泡泡,就需要去雅虎上做广告。泡沫吹起来之后,拿到了融资,才有可能把产品做得更大,从而实现真正的自我商业模式。”

“嗯?”孟厚坤反应了一下,随即睁大眼睛,“靠!这不是庞氏吗?传销结构啊!!”

产品a在雅虎上打广告,获得用户,拿到融资,发展自家的产品。几轮融资过后,就要发展自己的商业模式了。

对互联网来说,最主要的商业模式就是卖广告,跟雅虎一样。

广告卖给谁?

卖给互联网公司的产品b。

产品b没那么多钱直接在雅虎上打广告,就去a上打广告,然后获得了流量和用户。等产品b发展起来后,也就不能靠着融资过日子了,要想着自己赚钱,赚钱模式还是卖广告。

把广告卖给了产品c。

产品c发展起来之后,把广告卖给产品d,产品d又把广告卖给了产品e……以此类推,这就是妥妥的金字塔结构。

大概逻辑就是雅虎在最顶层,雅虎从下线a中收钱,a又从下线b中收钱,b从下线c中收钱,c从下线d中收钱,d从e中收钱……

整个产业就是不断地向下索取,一级一级地向下寻找接盘侠。

一旦行业热潮遇冷,最后的接盘侠没有了,整个金字塔就会从最底层开始,层层崩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