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哥大哥,兄弟三年没见着女人了,等大哥享用够了,也把这美人儿赏给兄弟们尝尝新鲜吧……”
野良大手一挥,甚表慷慨!
小主,
也许是被悍匪们的叫嚣吓怕了,被野良扔在床上时,孟得鹿的身子已经软得像条脱骨的蛇,侧卧在床上,一缕青丝咬在牙间,一双凤目泪水盈盈,尖俏的下巴高高地昂着,眼巴巴地望着野良。
“落在英雄手里,小女子知道也是插翅难逃了,小女子心甘情愿伺候英雄,只求英雄把小女子留在身边服侍,不要把小女子扔给外面那些人……”
不见野良反对,她又壮着胆子跪了起来,柔弱无骨地把脸靠在野良宽阔的胸膛上,野良
擂鼓似的心跳震得她耳鸣,她水葱似的十指在野良身上游走,轻轻地摸向他的腰带。
“英雄,你的心跳得好快啊!”
话音未落,一道寒光扎向野良心口!
野良连眼皮都没眨一下,反手一掌挡飞匕首,另一只手已经死死捏住了孟得鹿的粉腮,像捏着一只没断奶的猫崽。
“小丫头,有点心眼儿……”
从看到野良的第一眼孟得鹿便注意到了,他身上穿着粗麻便服,脚靸布鞋,看似随意舒适,却在腰间配了条硬皮宽腰带,这说明他的精神绝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么松弛,甚至在自己的地盘中心也没有绝对掌控局面的自信,反而在时刻提防着什么。
于是,她方才虚与委蛇,借机顺着那腰带一摸,果然摸到了一把短匕首!
“要没我托着,连七尺高的舞台都攀不上去,这点三脚猫的功夫也敢找死?”
孟得鹿猛然惊醒,“鸾羡会”那天她借着轻功从赌坊二楼翻身跃下时,的确有位大汉接了自己一把,后来又把她托上了舞台,只是当时情急,她没来得及细看,原来那人正是眼前的鬼市之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