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安在自我感觉良好,他对自己当前的形象十分满意,这很便衣,能够极大程度地掩人耳目,十分引人注目的同时,又十分不引人注目。
就是对普通人而言,都会忍不住多看一眼;可对行动专员来说,谁能想到这一副欠揍模样的黄毛杀马特是何安在?
现在的何安在,连王林江见了都认不出来;准确来说,不是认不出来,而是不敢认。
陈晓清染成了粉的,何安在染成了黄的,萧文君染的彩虹色,极其炫酷。
三人染完发就已经很晚了,关于吃接下来去什么,则采用朴实无华的剪刀石头布来决定,一人选一个,谁赢了听谁的。
何安在赢了,于是三个花里胡哨的社会男女带着一只猫,去了江缘大酒店,一进门他们自己都感觉自己不像是来吃饭的,倒像是来找工作的。
至于何安在为什么要来这,因为他的车还在这停着。
吃饭的工夫,他们讨论接下来要做什么。
陈晓清表示想纹身。
额……这……
纹身就算了,毕竟是一辈子的事,弄几张纹身贴贴一下得了。
陈晓清也并没有真的想去纹身,染发也好,纹身也罢,并不是她想做的事,她想做的,是这些事不被允许的叛逆。
纹身不是她想纹,而是家里肯定不会不同意,所以才去纹。
她并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