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4章 代价

缅北:致命诱饵 千臣 1755 字 1个月前

他们认为是我害得他们没地可去,而且我还是个女人,容易拿捏。不如冒险干票大的,返回园区把我控制住,他们自己当园区老大。

有几个没这个胆子,但大部分人热血上头,便一拍即合。

于是,半夜三更,来到园区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,潜入进来抓活的。

可惜,还没等他们进来,就被负责守夜的蚂蚱发现了。

蚂蚱报告给我,我让他不要声张,放他们进来。

咱们关门打狗。

十多个人影,鬼鬼祟祟进来,以为我们都睡着了,守卫空虚。

正想得意地大展拳脚,却被我们的人,从四面八方围堵,包了饺子。

刺眼的探照灯下,无数把钢枪指着包围圈里的人。

猛虎大声喊道:“缴枪不杀!”

有几个不怕死的,拉开枪栓准备跟我们拼了。

结果,还没扣动扳机,就被隐藏在暗处,拿着狙击枪的陈小兵给点了天灯。

陈小兵,就是逃兵里那个最小的孩子,这个名字是他自己起的。

他赖上了陈冰,非要给他当儿子,就在陈冰名字的基础上,衍生出了陈小兵的名字。

如今他跟着师傅吉琳练习狙击,也有些日子了。正愁没有活靶子练手,这不就有人送上门了。

这小家伙还行,射出几发子弹,就带走了几个人。

这孩子可不是普通孩子,看到杀人能吓傻。

他早就习以为常,每杀一个人,还会兴奋地舔舔嘴唇。

这就是从小在部队里锻炼出来的,童子军嗜杀属性。

几个想动的人,直接被点了,其他打手都吓懵了。

来的时候气势汹汹,现在全都蹲在地上,抱着脑袋,跟鹌鹑一样。

乌合之众,自寻死路。

猛虎让人,把这些乌合之众都绑了起来。

陈冰看着这些打手就来气,她建议把他们都拉到新机枪前面突突了,刚好试试枪。

我没同意这么干,我准备做另一件事儿。

一件既能赚钱,又能还人情的大好事儿!

这事儿,你可能也猜到了。

我要把这些送上门的打手,**成新猪仔,全卖出去!

卖给其他园区!

卖给其他园区的好处可多了,都不能用一石二鸟来形容,至少也是一箭三雕!

第一个好处,就是惩治恶魔。

要让他们这些曾经欺负猪仔的打手们,尝尝猪仔的绝望。

要让他们知道,坏事做多了,不是不报,而是时候未到。

要让他们深刻认识,什么是害人害己!

第二个好处,就是经济效益,拿他们换钱。

刚好我们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!

这么多新猪仔,还都是没有被压榨过的肥猪仔,我能换来很多钱!

第三个好处,就是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