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整个居民区里,还算是修得不错。
刘冬把院门打开,让我们把车开进去。
一下车,一股难闻的味道袭来。
酸了吧唧又有点臭,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。
“陆梓萱,陆老大,你就将就一下吧!
这地方就是这个味儿,习惯了,就好了!”
刘冬揉了揉鼻子,笑着说道。
“这房子可是,吉布老大手下一个小兄弟的家。
平时没有人住,一直空着。得知你们要来,收拾出来了。
他本来不要钱,但咱不能白吃白住啊,我硬给他塞了些钱!”
我拍了拍刘冬的肩膀,夸他这事儿办得靠谱。
然后告诉刘冬,要是着急回村子,就把这里的事情交接给东顺。
东顺是诚心跟着我们干的人,而且他的情商极高。给他安排的事儿,都办得明明白白。
我们私底下了解过,东顺在国内也算是有点小本事。
他高考失利后,就去了南方的电子厂拧螺丝。
他没有大学文凭,只能在工厂里做普通工人,没什么前途。
可是这小子,靠自己的高情商,成功坐上的办公室的白领位置,成为他们生产主管的助理。
只因为这小子会送礼!
咱们中华大地文化精深,送你也是一门大学问。
东顺是这位生产主管面试入职的,在主管的生产部门当小工。他开的第一个月工资,就给主管买了一只高档签字笔。
他没有告诉主管,他送了一支笔,而是把笔偷偷放进了,主管办公室的笔筒里。
一只高档签字笔在笔筒里,主管怎么可能看不见?
主管非常清楚,自己的笔筒里都有什么样的笔。
多了一支高档签字笔,主管找文员问,谁进过他的办公室?
最终,问到了,是东顺进过他的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