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许褚的感谢,刘章算是坦然受之。
毕竟许仪在原本的历史上下场绝对算不上有多好,这一方面是当时的政治态势决定的,司马家想要上位,排除异己是一定的,但许仪过于耿直的性格也决定了,其必然很难得到上司的喜爱。
这样的老实人,用来当成杀鸡儆猴的那只鸡,效果会是非常明显的。
但将赵家与许家绑在一起就不一样了,未来不但赵统会得到一个强而有力的臂助,许家也可以避免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。
当然了,这事儿只能算是小问题,刘章也不过是随手施为的善后举措,而此事暴露出来的另一个问题那就很严重了。
贪腐!
这是让华夏几千年甚至是全世界的政体都极为头疼的大问题,且哪怕是到了两千多年后,依旧没有真正成熟的、可以借鉴的解决经验。
毕竟,那属于人类劣根性的一种外在表现,理论上是没有办法完全杜绝掉的。
但这种事又不能放任不管,如果说国家的政体是一株参天巨木的话,那么贪腐就是寄生在树干上的蛀虫,是堤坝上筑巢的白蚁,但凡治理的不及时,最终必然是一个树倒堤溃的结局。
所以反腐倡廉的事儿,已经是迫在眉睫了。
毕竟害虫这东西,唯有越早治理其难度才会越低不是?
只不过如何处理才是真正的难题……
在普通百姓看来,贪腐问题本质上就是量刑太低导致的,但这里面其实有个很现实的问题,假如从法律层面上量刑过重,那么其他犯罪又是不是应该相应的将量刑提高?
而如此一来,毫无疑问便形成了“重典”的法制形态,这样的话毫无疑问是会影响国家与社会整体的发展。
但若是将贪腐方面的量刑单独提高,却又会让人怀疑法制的公平性问题,哪怕是能用一时,一旦刘章这一代人离世之后,很快这种“不合理”的情况就会被后人给强行“纠正”过来。
这便是视角差异所带来的对于事物认知的差异性。
那么现在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?
以刘章个人观点来看,后世那种“反腐倡廉”的做法就已经是相当不错的处置手段了,虽然不能说多么成熟,但终归是一种具有前瞻性思维的解题思路。
在刘章看来,这种方法本质上也可以一定程度上的带入到博弈论中进行辅助理解,那就是:维持相对平衡的法理量刑,然后“边抓边放”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