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章 施恩者求助受恩者

干什么都得有装备。我游泳,那得有好的泳衣;我打篮球,那得有球衣;我打网球,那怎么也得来个网球帽;我射箭,那也得一身射箭服。但凡是人,甭管干什么,都希望自己有一套专业的服饰。甭管自己技术怎么样,得先把这一套行头给置办齐了。这是人的心理。古今一理,过去的人也是。练功夫的,就得有短打衣靠。晚上行动,就得有晚上行动的工作服,那就是夜行衣靠。

余双人取出自己的夜行衣靠,用手抚摸着这身专业的服饰,余双人心中也是感慨万千。就这身衣服,我已然四五年没用了。今天晚上,我就得用它一用。

简短截说,当天晚上,余双人在自己住处,吃了一个七成饱,不能吃太饱了,怎么?吃得太饱,爆发力使不出来,使出来,胃也难受啊。吃一个七成饱。然后,换上自己的夜行衣。这一身黑色的紧身衣靠换到身上,抬胳膊蹬腿,没有半点绷挂之处。然后,勒好十字袢。身背后背好了应受的家伙——一把雁翎钢刀。然后,又背好百宝囊。这里面有飞镖、有小钩子、小挠子、开门撬锁的小扁担。另外加上刀伤金疮药。这都是夜行人必备的装备。就如同今天的驴友似的。打开那包,你看看。什么驱蚊喷雾啊、酒精炉啊、小铲子、小挠子呀。跟这个道理一样。余双人都准备好了。一看这滴漏,现在已经到了初更中刻。按现在来说,也就是晚上的八点来钟了。天已然黑了。

说余双人怎么还有滴漏啊?够先进的呀。您别忘了,他在刺史府里还兼着更夫的职责呢。他打更,不知道时间哪行啊?专门在他这里放了个滴漏。他天天得观察滴漏。那么今天晚上不用打更了?不用了。怎么?今天轮休。正赶上他休息。不然的话,他怎么说今天晚上就入燕王府啊?他有这考虑啊。所以,一看那天,八点来钟了。古代,这个时候,大部分人都已经入睡了。古人四五点钟都吃晚饭了。甚至说,有的晚上就不吃。过午不食嘛。一天两顿饭。到了晚上就睡觉了。但是,他也知道,燕王府那跟一般的地方不一样。这个时候,可能是燕王府晚上的晚高峰,最热闹的时候。不过,自己现在去燕王府,到那儿还得有一段时间。到了燕王府,再等一等,大概就到二更了。到那个时候,应该一般人就得入睡了。那自己还得找一找秦琼所在呢。虽然有图了,那也得现实去看一看。所以,他觉得这个时候应该动身。

于是,余双人吹灭了自己屋桌上的蜡烛,悄悄地走出房间,反手把门关好了。然后,走到墙根这里。看看左右无人,脚尖一点地,“噌!”一个旱地拔葱,一下子就蹦到了墙头。

这是会轻功的,一般人可没这个能耐。那不像是武侠小说写的,好家伙,一个个的,飞檐走壁。那太神了!一般有武术的,稍微有点轻功的,得先加速,离多远照着墙跑,“噔噔噔……”跑到墙根,脚一点地,“噌!”也是旱地拔大葱拔起来,这人可上不了房。拔起来时,人的脑袋要高过这墙头。前提这墙还不能是高墙。大院的墙,府衙、王府的墙,根本就蹦不上去,那就得用飞抓了。过去一般人家的墙都很矮。这么一纵身,脑袋能探到墙头上去。那么这个时候,胳膊肘往上一伸,“啪!”用胳膊肘一挂墙头,身子一使劲,脚一踹墙,腿往上一骗,这才能骑上墙头。这是好功夫的人才这样。那像余双人这样脚尖一点地儿,就能蹿上墙头的。那可以说世之罕见!这轻功绝顶了!

小主,

一到墙头,余双人把身形往下一探,身子往下一哈,双膝一蜷,这是矮子功啊,那跟戏台上的矮子功还不一样,是专门的夜行人在墙头上窜墙头的功夫。就沿着墙头,“噌噌噌……”小碎步,但蹬嗒得挺快。而且,悄无声息。由打这个墙头转到那个墙头。中间如果没墙有房子,就抽身上房。攀墙越脊,滚地滑坡,“嗖嗖嗖……嗒嗒嗒……”不走大道,就在这墙头上来回直蹿,跟现在的年轻人爱玩儿的跑酷一样。但是,现在的年轻人跑的什么酷啊,那要让余双人一看,笨死了!人家这快似狸猫、恰如闪电。简短截说,就到了燕王府的墙头。

到这里,在墙头这儿一缩。余双人用眼睛警惕地先扫视一下燕王府。一看,果然,燕王府里仍然有些地方灯火通明,还有人说话。燕王府太大了,这证明还有一些人目前没休息。他分辨分辨方向。然后,脑子当中把那草图就打开了。定了一下秦琼所在的位置。好!就在那个地方!明白了!又看看地形。就开始在这燕王府里蹿来跳去了。简短截说,就来到了秦琼的住所。

到这墙头之上。余双人还没有定睛察看那个地方呢,就听见这个院儿里头。“呜!呜……”“啪!啪……”好像有人在练舞。看不见。怎么办呢?余双人有主意。顺着这墙,“嗤嗤嗤……”就来到了秦琼的房屋的后边。咱说了,秦琼房屋后边有那么一个小花园。也就是说,在秦琼的屋子里有那么一个小北门,打开北门,就是一个小花园儿。这花园不大。在里面,有假山,有点花花草草的,挺别致。余双人就转到这里了。然后,通过后墙,一纵身,就扑到秦琼住所的后房坡上来。由北面的房坡慢慢地往上爬,“啪啪啪……啪!”他就抓住了秦琼这房子的房脊了。用手抠着房脊慢慢地把脑袋探出来。探出一半儿脑袋,就把脸露出来就行了。露出眼,往下观瞧,一看。果然,在这秦琼住所的前面院落当中。有人手握着一杆金枪正在练枪。旁边,还站着一个穿白挂素的年轻小伙子,也就是十六七岁,长得漂亮英俊就甭提了。抱着肩膀,面带微笑,在那儿看着练枪之人呢。

书中交代,练枪的正是秦琼秦叔宝。那个白袍小伙子正是罗成。每天晚上,这表兄弟两个人传枪递锏。没事儿,就在这练习武艺。有时候,秦琼到罗成那里去练。有时候,罗成过来。那么,最近,罗成来得多,秦琼去得少。为什么?秦琼有任务了。老王爷罗艺已然吩咐过了:“马上要比武夺先锋了。无论如何,叔宝,这先锋大印,你也得给我夺过来。两万精兵得抓在你的手里,姑父我才放心。”有任务,那这武艺练习得更勤了。因为,秦琼原来爱使双锏,这长兵刃使得少。自从认识罗成之后,兄弟两个人传枪递锏,从罗成这边学会了罗家枪,秦琼这才觉得使枪有枪的独到的乐趣。于是,秦琼这些天就专门练这个枪。罗成专门给秦琼打造了一条金枪。今天晚上,哥俩又在这儿练枪呢。

秦琼一套枪耍完了,罗成鼓掌喝彩:“表哥,您这枪法已然精熟了。我们罗家枪的精华,你已然完全掌握了。就凭您现在的功夫,比武夺先锋如探囊取物似的。这先锋就是你的了!”

余双人在房间上就听见了。“哦,秦琼啊,你还打算夺先锋印呢?嘿!对不起!今天晚上我过来先把你的脑袋夺了去吧!”